LoungeKey Pass 使用條款及細則

  1. 在本使用條款及細則中,下列措詞及表述具有下述涵義:

客戶

是指參與本計劃的任何人士。

貴賓室

是指由第三方供應商提供,而在本計劃內供客戶使用的機場或旅遊貴賓室。

進入憑證

是指由 Priority Pass 全權酌情決定,並不時以書面形式詳述符合資格的二維碼 (QR Code)、LoungeKey Pass 或其他形式的進入憑證。

商戶

是指由第三方機構提供,而在本計劃內供客戶使用的服務,服務包括但不限於餐飲、水療或零售。

記錄商戶

是指負責處理客戶在本計劃中享用貴賓室服務和商戶禮遇的付款的機構,包括但不限於 Priority Pass 的聯屬公司:

1. Priority Pass Limited;

2. Priority Pass, Inc.;

3. Priority Pass (A.P.) Limited;

4. Collinson (Shanghai) Co. Ltd;

5. Collinson Services India LLP;

6. Collinson Peru S.A.C.;及

7. Priority Pass (Asia) Pte. Ltd.

Priority Pass

是指 Priority Pass Limited(地址: 3 More London Riverside, London, SE1 2AQ,公司編號:02728518)。

計劃

是指由 Priority Pass 提供的 LoungeKey Pass™ 計劃,旨在讓客戶能夠使用進入憑證以享用貴賓室服務和商戶禮遇。

 

  1. 使用條款及細則:客戶參與本計劃,即表示同意和接受本使用條款及細則。本使用條款及細則取代其他任何有關客戶選購或使用本計劃的條款及細則及相關規定。Priority Pass 保留隨時就本使用條款及細則進行任何更改之權利。客戶同意 Priority Pass 可透過在本計劃網站發佈使用條款及細則來通知客戶,且客戶使用本計劃即代表同意現行的使用條款及細則。建議客戶使用本計劃前先查閱本使用條款及細則。本使用條款及細則自 2024 年 5 月 8 日起生效,並開始適用於本計劃。
  2. 條款:本使用條款及細則列明有關本計劃及使用貴賓室或商戶禮遇的條款。每間貴賓室或商戶設有各自的具體條款,條款將於計劃網站上的貴賓室或商戶描述中列出。一旦使用貴賓室或商戶禮遇即表示客戶接受貴賓室或商戶的條款。客戶在享用貴賓室服務或商戶禮遇前,應細閱有關該貴賓室或商戶的條款
  3. 記錄商戶:為本計劃提供貴賓室服務及商戶禮遇使用權的主要實體如下:
    i. Priority Pass Limited - 歐洲、中東及非洲境內服務;
    ii. Priority Pass, Inc. - 北美洲、南美洲(秘魯除外)及拉丁美洲境內服務;
    iii. Priority Pass (A.P.) Limited - 亞太區(中華人民共和國、印度及台灣除外)境內服務;
    iv. Collinson (Shanghai) Co. Ltd -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服務;
    v. Collinson Services India LLP - 印度境內服務;
    vi. Collinson Peru S.A.C. - 秘魯境內服務;及
    vii. Priority Pass (Asia) Pte. Ltd. - 台灣境內服務。
  4. 證明文件:客戶須擁有以下各項方可享用貴賓室服務或商戶禮遇:(i) 有效進入憑證;(ii) 有效登機證;及 (iii) 貴賓室或商戶可能要求客戶和其同行賓客提供其他身份證明文件,這可能包括護照、國民身份證或駕駛執照。不接受以進入憑證照片作替代。由於部分位於歐洲的貴賓室或商戶設於申根區內,因此該等地點僅限於往來申根區國家的客戶使用。
  5. 享用貴賓室服務或商戶禮遇:客戶出示進入憑證享用貴賓室服務或商戶禮遇時,必須向職員提及「LoungeKey Pass」,以表明希望透過本計劃來享用貴賓室服務或商戶禮遇。職員將檢視進入憑證以確認享用貴賓室服務或商戶禮遇的資格,並透過電子讀卡器/讀碼器記錄進入憑證,或以其他方式將資料輸入至安全系統,以核實進入貴賓室的資格。客戶必須應要求於讀卡機屏幕上簽名。客戶進入憑證的電子記錄會視為客戶享用貴賓室服務或商戶禮遇的有效證明。
  6. 裝置上的進入憑證:客戶使用智能手機、平板電腦或其他裝置使用進入憑證時,職員可能要檢查,例如職員需要操作裝置。如貴賓室對裝置造成任何損壞,Priority Pass 不會承擔任何責任
  7. 使用期限及到期日:進入憑證不得轉讓,且客戶僅可享用貴賓室服務或商戶禮遇直至進入憑證所顯示的到期日。進入憑證上列明的客戶姓名本人外,其他人一律不得使用該進入憑證。
  8. 商戶費用:Priority Pass 不會負責承擔商戶就任何商戶到訪(不論是否已授權、未授權或不正確)而收取的任何費用。
  9. 兒童:對於兒童能否享用貴賓室服務及商戶禮遇,每間貴賓室或商戶皆有各自的政策。我們建議客戶在使用貴賓室及商戶前,先查看本計劃電郵中貴賓室搜尋功能連結上提供的貴賓室或商戶描述,以了解有關兒童的具體條文。貴賓室或商戶可酌情決定兒童是否有資格享用貴賓室服務或商戶禮遇。
  10. 行為標準:客戶、同行賓客及兒童的行為舉止及衣著必須符合相關貴賓室及商戶的條款及細則,才可享用貴賓室服務及商戶禮遇。如有任何人士違反該等條款及細則,可能會被要求離開貴賓室或商戶。對於客戶因未能遵從本計劃條款或貴賓室或商戶的條款及細則,而被貴賓室或商戶拒絕入場或拒絕享用貴賓室服務或商戶禮遇所蒙受的任何損失,Priority Pass 概不負責。
  11. 消費收費:提供酒精飲品與否由各貴賓室或商戶地點在當地法律允許提供的情況下酌情決定。在某些情況下,可能有限度或不供應免費酒精飲品。在此情況下,客戶應依照其額外消費或享用高級酒精飲品直接付費予貴賓室或商戶。詳情請參閱個別貴賓室或商戶的說明。
  12. 電話及 Wi-Fi 無線上網:電話及 Wi-Fi 無線上網供應因貴賓室及商戶而異,並由各貴賓室及商戶自行決定提供與否。免費使用的電話設施通常僅限撥打當地市內電話。任何其他服務的費用由各貴賓室或商戶酌情決定,由客戶直接付款給貴賓室或商戶。
  13. 航班公告:貴賓室及商戶並無義務作出航班資訊公告,而客戶亦接受 Priority Pass 不會對於任何客戶或其同行賓客因未能登上航班而造成的任何直接或間接損失負上責任。客戶應自行確認欲到訪國家的相關入境要求並備妥所需要的正確旅遊證件。
  14. 本計劃的變更:Priority Pass 可隨時調整計劃,但必須提前 30 日通知客戶該等變更。如客戶透過付款卡供應商或其他機構享用本計劃,Priority Pass 則將向負責告知客戶的付款卡供應商通知任何變更。如客戶不接受變更,將有權直接向付款卡供應商或其他機構發出終止計劃的 30 日書面通知。如付款卡供應商接獲通知,須負責轉告 Priority Pass 有關情況;付款卡供應商須承擔未能及時轉告 Priority Pass 而使客戶遭受的任何損失。
  15. 第三方機構:貴賓室及商戶由第三方機構擁有及營運。客戶及其同行賓客必須遵循每個參與機場貴賓室計劃的貴賓室及商戶地點的規則及政策;且客戶接受即使獲提供進入憑證,亦不代表保證能夠享用或繼續享用貴賓室服務或商戶禮遇,且受到訪賓客數量而被限制進入。客戶接受 Priority Pass 無權干預貴賓室或商戶的決策,包括是否批准任何客戶享用貴賓室服務或商戶禮遇、在任何時間內獲准進入/停留在貴賓室或商戶的人數、供應之設施、開放/停止服務時間、客戶可停留在貴賓室或商戶的時長、涵蓋範圍以外的任何費用或人事安排。Priority Pass 將盡其合理努力,確保如廣告所述般提供禮遇及設施,但客戶接受 Priority Pass 不會以任何方式保證或擔保客戶在到訪時,任何或所有禮遇及設施皆可供享用。
  16. 客戶與貴賓室之間的付款:在適用情況下,客戶使用進入憑證之餘,亦可能要付款才能使用特定的貴賓室或貴賓室內的服務。此筆額外付款由貴賓室管理,而 Priority Pass 對於這項在客戶與貴賓室之間的交易概不負責。
  17. 預訂:在適用情況下,貴賓室可能提供額外收費的預訂服務,該服務由 Priority Pass 或貴賓室管理。預訂服務供應商將顯示於預訂頁面及計劃網站和應用程式上的服務說明。如果貴賓室是記錄商戶並收取額外費用,則由貴賓室負責此服務以及客戶與貴賓室之間的交易。對於透過貴賓室所作任何相關預訂交易或付款的任何查詢,應向貴賓室提出。
    如果 Priority Pass 是記錄商戶並收取額外費用,則由 Priority Pass 負責此服務以及客戶與 Priority Pass 之間的交易。對於透過 Priority Pass 所作任何相關預訂交易或付款的任何查詢,應向 Priority Pass 提出。客戶必須遵守此等使用條款及細則和貴賓室條款的所有適用規定,方可享用預訂服務。
  18. 第三方連結及網站:計劃網站可能會包含由第三方營運或擁有的網站、優惠或計劃之連結,其並非屬於 Priority Pass 的一部分或由 Priority Pass 所操控。Priority Pass 不會對任何該等第三方網站的內容,或對第三方享用任何貴賓室服務或商戶禮遇或兌換優惠負責。Priority Pass 不會為客戶使用任何第三方網站、優惠或計劃所引起之任何損失或損害負責。
  19. 損失:客戶接受 Priority Pass 不會對於因提供或不提供(不論是全部或部分)任何宣傳的禮遇和設施,而使客戶及其同行賓客所遭受的任何直接或間接損失負上責任。客戶接受 Priority Pass 不會對於任何人士在本計劃下享用貴賓室服務或商戶禮遇而遭受的任何損失或人身傷害負上責任。
  20. 個人物品:在法律許可的最大範圍內,Priority Pass 對客戶或任何同行賓客享用任何貴賓室服務或商戶禮遇或參與本計劃時的一切行為;及對客戶或其同行賓客帶入貴賓室的任何個人物品,一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21. 進入憑證遺失或被盜:Priority Pass 概不負責補發任何遺失、被盜、損毀或以其他方式無法運作的進入憑證,並對客戶在進入憑證補發或更新期間無法享用貴賓室服務或商戶禮遇概不負責。
  22. 無效的進入憑證:如客戶使用無效的進入憑證享用任何貴賓室服務或商戶禮遇,客戶將支付相關費用。
  23. 付款:如果 Priority Pass 是記錄商戶並收取進入憑證費用,則由 Priority Pass 負責此服務以及客戶與 Priority Pass 之間的交易。對於向 Priority Pass 作出的任何相關交易或付款查詢,應向 Priority Pass 提出。
  24. 折扣或優惠碼:如果優惠碼由第三方或付款服務供應商提供,客戶可按照計劃網站上的指示輸入優惠碼以產生進入憑證。若然未有正確輸入優惠碼,或優惠碼提供部分折扣,客戶將要就進入憑證支付餘額。任何有關優惠碼的問題應向第三方供應商或優惠碼付款服務供應商提出。
  25. 冷靜期:直接向 Priority Pass 購買進入憑證的客戶,若於首度購買日起 14 天內,在尚未使用服務之情況下要求取消,將可獲得費用的全額退款。若要取消進入憑證,必須以書面方式通知發行進入憑證的 Priority Pass 分公司,或者致電 +44 (0) 208 865 0767 以要求取消
  26. Priority Pass 取消:Priority Pass 保留權利隨時全權酌情決定終止計劃,無須另行通知。在適當的情況下,Priority Pass 將退還進入憑證費用,惟因欺詐或不當使用而被撤銷的客戶除外。若然客戶違反本使用條款及細則,Priority Pass 有權即時取消其進入憑證而不退款。
  27. 爭議:Priority Pass 不就任何客戶與貴賓室或商戶間可能產生之爭議或投訴,或任何肇因之損失、開支、損害或費用負責。關於貴賓室享用計劃所導致或相關的任何索賠或問題,應由 Priority Pass 處理。如客戶希望就進入貴賓室的事宜提出投訴,應在享用貴賓室後六個月內透過列出的任何一種渠道投訴。聯絡 Priority Pass
  28. 彌償:若客戶或其任何同行賓客享用任何貴賓室或進入商戶時導致任何人士受傷或死亡或任何財物受損或毀壞,客戶同意就所有責任、損害、損失、索賠、訴訟、判決、費用及開支(包括合理的法律費用),為 Priority Pass、其董事、高級職員、員工及代理(統稱「獲彌償方」)辯護、對之彌償並使其免受損害,但獲彌償方的嚴重疏忽或蓄意不當行為則不在彌償範圍內。
  29. 稅務責任:Priority Pass 對於客戶因貴賓室或商戶進入而產生的任何入息稅、使用稅、消費稅或其他稅務責任不作任何聲明。客戶應自行徵詢會計師或稅務顧問以了解更多資訊。對於因購買或使用貴賓室禮遇或本計劃而導致的任何稅務責任,客戶須獨自承擔。
  30. 個人資料:客戶參與本計劃,即表示同意任何個人資料會根據私隱政策而被使用,有關政策可透過向 Priority Pass Limited 發出書面要求獲取,地址如下:3 More London Riverside, London, SE1 2AQ, UK。
  31. 制裁:客戶聲明並保證:(i) 客戶的所在國並無受到美國政府禁運令制裁,也不屬於美國政府所指明的「支持恐怖主義」的國家;且 (ii) 客戶並無被列入任何美國政府被禁方或受限方「監察名單」,包括美國財政部海外資產控制局發佈的《特殊指定制裁名單》(Specially Designated Nationals List) 或美國商務部發佈的《拒絕交易對象名單》(Denied Persons List)。
  32. 監察:Priority Pass 一直致力提升客戶服務水平,因此,我們或會偶爾監察客戶的來電,藉以維持及提升服務質素。若客戶的通話被錄音,可以向 Priority Pass 以書面申請提出要求查閱其本人的電話錄音檔案與通話記錄。
  33. 司法管轄區:在當地法律或法規許可範圍內,使用條款及細則須受英國法律管限及根據有關法律解釋,Priority Pass 與客戶之間若有任何爭議,雙方均同意接受英國法院的獨有司法管轄權管轄。
  34. 可強制執行性:使用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若經主管當局或法院宣告為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有關條文應在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的範圍內被視為可分割部分,且不得影響使用條款及細則其他條文的效力。
  35. 差異:若使用條款及細則的英文版本與任何版本或譯本的涵義有任何分歧,一概以英文版本為準。